發文日期:中華民國110年7月16日
發文字號:衛授食字第1101104548號
附件:免取得醫療器材製造許可品項
主旨:訂定「免取得醫療器材製造許可品項」,並自即日生效。
依據:醫療器材管理法第二十二條第二項。
公告事項:免取得醫療器材製造許可品項如附件。 提供出處:本署公告 - 公告資訊 - 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 (fda.gov.tw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