主旨:公告「適用於製造業者之醫療器材網路安全指引」
依據:行政程序法165條
公告事項:
一、公告「適用於製造業者之醫療器材網路安全指引(如附件),以提供廠商作為產品研發及申請查驗登記資料準備之參考。
二、本案另載於本署全球資訊網站(www.fda.gov.tw)之公告區及醫療器材法規專區。
三、本署108年11月18日FDA器字第1081600444號公告自即日起停止適用。
提供出處:法規專區(上稿區) - 醫療器材 - 業務專區 - 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 (fda.gov.tw)